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諸法因緣生 - 四緣說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是《金剛經》中廣爲人知的四句偈
其中的夢 幻 泡 影 露 電 是拿來
比喻有為法的生滅不定與虛幻不實
什麽是有爲法?
又爲什麽要觀察有爲法呢?
這個為  是作為 造作的意思
有爲法就是  有因有緣造作而成的事物或現象
因和緣都是條件的意思
因是原因  主要條件
是助緣  次要條件
只有因或只有緣都無法產生任何事物
一切事物的形成必需藉由各種條件的配合才行

因緣是有爲法的組合要素
因此觀察有爲法就能夠進一步分析因緣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中說:
一切有為法,皆從四緣生,
所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這是說一切有為法的產生都具備了四種條件
哪四種呢
首先是因緣
因緣是主因的意思
主因可以有兩種解釋
以果實為例來說
一個是種子的意思
另一個是品種的意思

第一個種子說   
這是說果實的主因是種子
沒有種子就不會有任何果實的產生
第二個品種說   
說的是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這個瓜和豆一開始的狀態雖然都是種子
但由於品種的不同  所產生的果實就不一樣
這個内在的因素就是本性或性質的條件
種子的性質決定結果是什麽
種瓜不會得豆  種豆也不會得瓜
鴨蛋是不會生出天鵝來的 

再來  次第緣
次第是順序的意思 
事物的發展是一步一步按照順序來的
種子的成長也是一樣
先發芽  然後才有根 莖 葉 花 果
這個順序的因素就是一個時間範圍的條件
時間代表種子成長發展的連續狀態
並説明種子不會才一發芽之後就開花結果

第三  緣緣 
前面的緣是緣木求魚的緣  攀附的意思
這個攀附的條件是説
種子需要一個可以讓它固定的地方好開始成長
這個外在的因素就是一個空間範圍的條件
一個可以被種子依靠附著的環境 
一個讓種子用來發芽乃至於長出根莖葉花果的地方

第四  增上緣
增上是增加  增強的意思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條件之外
所有其他幫助種子成長為果實的條件
通通都  是增上緣
例如陽光  空氣  土壤  水分  養分等等
乃至於小鳥或昆蟲的授粉都算

萬事萬物的發生是由於各種條件所造成的
同樣地  萬事萬物的壞滅也是由於各種條件所造成的
前面已經説過了
種子少了任何一個生長的必要條件
都不足以促使它開枝散葉  開花結果
根莖葉花果也是一樣
少了任何一個可以繼續生長下去的必要條件
都足以使它枯萎腐敗

諸法因緣生   諸法因緣滅
這個佛法的基本理論
就是這樣藉由對有爲法的觀察與分析
所推論出來的

我們在四記篇中說過
佛陀不回答任何有關第一因(first cause)的問題
好比說:過去有幾劫?
這個問的是時間或世間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或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這個問的是生命或世界是如何開始的?
是不是上帝或是造物主的創作?
或是根本沒有原因?
或是機率的關係?
諸如此類的問題   佛陀都不認同
但這并非表示佛陀對一切事物產生的原因都不予探討
相反的在《雜阿含經  第53經》中
有人問佛陀說:沙門瞿曇!何論、何說?
佛陀的回答是:我論因、說因。
而這個“因緣和合而生”的理論
就是佛陀所提出來的正見
以回應所有對第一因的疑惑與邪見

因緣是佛法的核心概念
佛法中處處充滿對事物的表象與本質的探究
都是建立在因緣這個概念的基礎之上
因緣是用來證明
一切事物與現象的發生
不是天注定
不是命中注定
不是上帝的美意
不是外星人的傳説
不是演化的突變
不是偶然的邂逅
也不是隨機的骰子

有關因緣的道理就先簡單的介紹到此
如有任何遺漏或缺失   
下回再補記與改進

願以此功德
囘向法界一切衆生
願皆得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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